商品未清洗過、修改過、商品吊牌未剪及包裝無缺損等商品狀態完好無破損,顧客可於商品送達的七日內辦理退貨。
※ 七日鑑賞期是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客戶(含本人、親友或管理員等),在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在商品保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可無條件退回商品。
※ 擬退貨之訂單如因當時行銷活動獲贈送抵用券(含各式禮券、兌換券)、或其他各種形式贈品者,若因退貨導致不符贈送條件,須於退貨時將所贈送之抵用券(含各式禮券、兌換券)、贈品一併附回。
※ 書籍類商品(例:KAWS ART BOOK 468780)退貨時,煩請將商品裝回原氣泡袋等包裝袋中,避免商品配送過程中破損,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為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退貨需求請勿開封贈品。如未能完整退還贈品,將另收取贈品市價,敬請注意。(贈品市價依UNIQLO公告之價格為準)
※ 請注意下列情況的商品,恕不接受退貨,敬請見諒。
1.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內褲、褲襪類等貼身衣物類商品,因基於個人衛生考量,拆封後恕不接受退貨。
2. 已清洗過、或被弄髒的商品
3.已修改過的商品。(例如:於UNIQLO網路商店選擇修改服務或是於實體店舖修改的褲類商品)
4. 吊牌被摘除或剪掉的商品
5. 商品之包裝未保持全新甚至有破損的商品或其他包裝破損致無法復原等情形。
6. 商品沾染汙漬、彩妝、香水味等,或配件不全。
7. 商品送達後超過七日商品鑑賞期。
8. 非UNIQLO的商品、沒有購買證明的商品。